首页/ 发改要闻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表彰“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来源: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7-28 16:46

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22]1104号)要求,结合全市“十三五”污染减排工作实际,经研究,拟推荐以下单位(企业)为先进单位(企业)和先进个人,现将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8日至8月1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一、先进单位(7个):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统计局、渭南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蒲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合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分局。

二、先进企业(6个):

大唐秦岭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富平热电有限公司、空气化工产品(陕西)有限公司、大唐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渭南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三、先进个人:(15人):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杨 倩

渭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邓志坤

渭南高新区渭河洁能有限公司 张宝利

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樊小明

大唐渭南热电有限公司 杨力

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贾海伟

华阴市发展和改革局 田 洁

高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贾建国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习黎东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刘 鑫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赵丰坚

大唐秦岭发电有限公司 高海潮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富平分局 张小明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华阴分局 董斯汉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 陈晓民


联系电话: 市发展改革委 0913-2930917

       市生态环境局 0913-2330295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