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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委专班“回头看”指出的生态文明思想领悟不深刻、政策学习不到位、存在过关思想和侥幸心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3-18 08:52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函〔2020〕6号)和《渭南市落实省委专班“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渭秦岭委〔2019〕4号)要求,现将省委专班“回头看”指出的生态文明思想领悟不深刻、政策学习不到位、存在过关思想和侥幸心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部分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领会得不深、理解得不透,特别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树立得还不够牢固。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学习不够,工作中把握不到位,标准不够统一,在排查整治时存在将疑似违建别墅项目作为一般违建进行处理的情况。甚至认为秦岭区域违建别墅和“五乱”问题去年已经彻底整治过了,存在过关思想和侥幸心理。

二、整改目标

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指导和推进秦岭区域违建别墅和“五乱”问题整治。

三、整改措施

1.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教育引导激励广大干部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2.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管控相结合,严格按照《秦岭北麓渭南段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方案》《渭南市秦岭区域违建别墅彻底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渭南市秦岭区域违建别墅问题彻底整治实施方案》制定的排查整治标准,对我市秦岭区域违建别墅和“五乱”问题进行彻底整治。

四、整改期限

2019年11月5日前完成阶段性任务,并长期坚持。

五、整改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秦岭办

落实单位:市秦岭委各成员单位

六、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和市秦岭委35个成员单位已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中省环保会议精神,并开展交流讨论。同时,邀请省环保厅领导为市秦岭委各成员单位领导干部及涉秦岭4县(市、区)峪长、警长、网格长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专题培训。通过多次学习、集中研讨,进一步坚定了全市上下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理念,增强了领导干部秦岭生态保护的政治自觉。

2.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秦岭北麓渭南段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方案》《渭南市秦岭区域违建别墅问题彻底整治实施方案》要求,针对957个“五乱”及违建别墅问题逐点位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牵头单位、整改措施,倒排时限,加快进度,全面推进问题整改销号。

七、完成效果

1.完成情况。一是市秦岭委各成员单位及广大领导干部能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同时,组织市秦岭委各成员单位领导干部及涉秦岭4县(市、区)峪长、警长、网格长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专题培训,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扎实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二是按照《秦岭北麓渭南段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方案》《渭南市秦岭区域违建别墅问题彻底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梳理、核查957个“五乱”及违建别墅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压茬推进,深入整改。对照整改措施,反馈问题已达到整改要求,并通过会议验收。

2.完成时间:2019年10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秦岭办)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寄递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4日,共7天。

受理单位: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秦岭办)

监督电话:0913-3036806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车雷大街财富大厦9楼9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