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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指出的峪长制、警长制等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3-18 09:02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函〔2020〕6号)和《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渭市字〔2019〕61号)要求,现将省委第二巡视组指出的峪长制、警长制等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市上大力宣传的峪长制、警长制等制度执行不到位,发现问题偏少。

二、整改目标

落实峪长、警长和基层网格员培训制度和基本待遇保障,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优化基层峪长队伍,有效利用秦岭现有护林员、防火员等,充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力量,落实基层网格员基本待遇保障。

2.加强基层网格员、峪长、警长业务培训工作,围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等内容,每年至少开展2次业务培训,提升网格化管理工作水平。

3.深化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对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以峪道为单位每季度调度工作开展情况。

四、整改期限

长期。

五、整改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秦岭办)

落实单位:临渭区、华州区、华阴市、潼关县

六、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定期梳理、更新各级峪长、网格长基础管理信息,适时调整并推动基层峪长、网格长(员)趋向年轻化、专业化,指导并要求涉秦岭4县(市、区)加强与秦岭区域现有护林员、防火员的有效配合,细化监管职责和巡查区域,及时落实基层网格员基本待遇保障。

2.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2019年8月30日,举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知识讲座,邀请省生态环境厅专家作“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秦岭保卫战”的专题辅导,各级峪长、警长、网格长(员)200余人参加培训,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和法规政策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涉秦岭4县(市、区)每年至少开展2次业务培训,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以制度和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3.关于第3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大对峪长制、警长制和网格化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以实地调研、现场指导等形式要求网格人员加强巡查,尤其对重点峪道和涉及生态恢复治理的秦岭区域,要求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抓早抓小、主动防范,及时有效妥善防范和解决各类风险和问题。

七、完成效果

1.完成情况。一是按照《秦岭渭南段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任务清单》,在现有护林员、防火员队伍基础上,建立并不断强化网格长、峪长、警长等巡查监管队伍,切实保障基层网格人员的基本待遇。二是定期开展业务相关政策法规解读和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履职水平和工作作风。三是通过业务培训和督查检查,基层巡查人员在兼顾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巡查监管的基础上,能够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及时有效妥善防范和解决各类风险和问题。对照整改措施,反馈问题已达到整改要求,并通过会议验收。

2.完成时间:2019年10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秦岭办)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寄递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4日,共7天。

受理单位: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秦岭办)

监督电话:0913-3036806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车雷大街财富大厦9楼9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