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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委专班“回头看”指出的责任落实不足、实地调研不深入和整治合力未形成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3-18 08:20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函〔2020〕6号)和《渭南市落实省委专班“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渭秦岭委〔2019〕4号)要求,现将省委专班“回头看”指出的责任落实不足、实地调研不深入和整治合力未形成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秦岭区域违建别墅整治和“五乱”问题整治工作中,尽管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日常工作中,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深入实际、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不够;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足;整治工作还没有真正形成有效合力。

二、整改目标

深入开展调研指导,细化夯实工作职责,制定并落实联合执法和目标责任考核等制度。

三、整改措施

1.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分工方案》《联席会议制度》《考核办法》等制度,夯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秦岭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市级领导包抓秦岭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加强市委常委包抓、部门包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定期听取专题汇报,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2.督促环保部门尽快制定出台《联合执法检查办法》,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履职、协同配合、合力共治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长效机制。

3.向市秦岭委各成员单位安装大数据平台端口,分配账号,实时查询秦岭专项整治情况,及时推送任务,实现信息共享,共同管理。

四、整改期限

2019年11月1日前完成阶段性任务,并长期坚持。

五、整改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市秦岭办,市生态环境局

六、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2019年制定印发了《渭南市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任务清单》《联席会议制度》《考核办法》,并先后以秦岭委名义组织召开会议共5次,研究审议秦岭有关重要事项,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同时,在《市级领导包抓秦岭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加强市委常委包抓、部门包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细化领导包抓职责和要求。2019年,樊存弟、孟小瓒、王玉娥、杨武民等市级领导定期赴涉秦岭4县(市、区)秦岭山区对生态恢复治理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开展调研指导并听取进展情况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协调解决工作重点和难点。

2.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办法》,由市级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涉秦岭4县(市、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督办限时整改。针对反馈意见整改推进缓慢、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和督查检查。

3.关于第3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智慧秦岭数据平台,为市秦岭委各成员单位安装数据平台端口、分配管理账号,及时查询和跟进秦岭专项整治情况,接收和推送任务,确保整治问题彻底清零,实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共治、共建、共享一体化管理。

七、完成效果

1.完成情况。一是市秦岭委已制定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任务清单》《联席会议制度》《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召开市秦岭委全体会议、联席会议等研究审议秦岭各项重要事项,并在《市级领导包抓秦岭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制定印发《加强市委常委包抓、部门包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领导包抓职责和要求。二是市生态环境局已制定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办法》,以实地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方式深入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新旧问题全面整改。三是凝聚各级各部门力量,建立并不断完善智慧秦岭数据平台,实时管理和推进问题彻底整改,努力形成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共识共动、共建共享的新局面。对照整改措施,反馈问题已达到整改要求,并通过会议验收。

2.完成时间:2019年10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秦岭办)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寄递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4日,共7天。

受理单位: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秦岭办)

监督电话:0913-3036806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车雷大街财富大厦9楼9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