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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指出的秦岭区域仍存在“五乱”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3-18 09:05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函〔2020〕6号)和《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渭市字〔2019〕61号)要求,现将省委第二巡视组指出的秦岭区域仍存在“五乱”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五乱”排查中,涉秦岭4个县(市、区)没有“乱砍乱伐”,潼关县没有“乱采乱挖”,华阴市没有“乱排乱放”。巡视发现,华州区小华山水库上游乱砍乱伐树木126棵,潼关县中金公司长期以采代探,华阴市存在“乱排乱放”问题18个。

二、整改目标

全面开展“五乱”排查整治和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对秦岭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能力。

三、整改措施

1.牢牢扭住涉秦岭4个县(市、区)全域深入大排查新发现的“五乱”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治理相结合,逐点位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整改,严格销号管理,每月15日前上报整改进展情况,做到彻底整治。

2.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对秦岭区域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五乱”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遏制“五乱”问题反弹回潮。

四、整改期限

2019年11月1日前完成阶段性任务,并长期坚持。

五、整改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秦岭办)

落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华州区、华阴市、潼关县

六、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深入开展秦岭全域大排查,共发现并整改“五乱”问题42个。关于巡视反馈华州区乱砍乱伐树木126棵问题,开展深入调查,并对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开展补植复绿工作;针对潼关县中金公司长期以采代探问题,加强巡查检查和执法监察,严肃查处各类超层越界、破坏性开采等行为,并委托第三方地质测量公司实地监测,严防以采代探问题再次发生;关于华阴市18个“乱排乱放”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推行“峪长制+警长制+网格化监管”管理模式,巩固和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聚焦“五乱”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及时对网格员进行信息更新和业务培训,严格做好巡查并定期开展座谈,抓早抓小,及早防范,不断提升对秦岭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能力。

七、完成效果

1.完成情况。一是市秦岭办统筹安排、指导协调涉秦岭4县(市、区)及“五乱”牵头部门开展全域大排查,梳理了“五乱”问题整改台账,全面推进台账问题整治。针对巡视意见反馈“五乱”未整改到位问题,华州区、华阴市、潼关县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并完成相关问题整改。二是坚持长效机制建设,推行“峪长制+警长制+网格化监管”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体系。对照整改措施,反馈问题已达到整改要求,并通过现场和会议验收。

2.完成时间:2019年10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秦岭办)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寄递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4日,共7天。

受理单位: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秦岭办)

监督电话:0913-3036806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车雷大街财富大厦9楼9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