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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指出的联席会议、联合 执法、信息共享等制度未建立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3-18 09:19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函〔2020〕6号)和《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渭市字〔2019〕61号)要求,现将省委第二巡视组指出的联席会议、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制度未建立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联席会议、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制度未建立,致使有关工作落实打折扣,违法现象屡禁不止。

二、整改目标

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制度并推进落实到位。

三、整改措施

1.制定出台《渭南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联席会议职能,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

2.制定出台《联合执法检查办法》,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履职、协同配合、合力共治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长效机制。

3.向委员会成员单位安装大数据平台端口,分配账号,实时查询秦岭专项整治情况,及时推送任务,实现信息共享,共同管理。

四、整改期限

2019年11月1日前完成阶段性任务,并长期坚持。

五、整改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秦岭办)

落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六、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市秦岭委制定印发《渭南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夯实市秦岭委各成员单位任务职责,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并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2019年共召开秦岭委会议5次。

2.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办法(试行)》,2019年11月,由市级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涉秦岭4县(市、区)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并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3.关于第3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智慧秦岭”数据平台,为市秦岭委各成员单位安装数据平台端口、分配管理账号,及时查询和跟进秦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接收和推送任务,确保整治问题彻底清零,实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共治、共建、共享一体化管理。

七、完成效果

1.完成情况。针对反馈问题,我市相继制定并执行《渭南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渭南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执法检查办法(试行)》,聚焦“五乱”等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问题,夯实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建立并完善秦岭区域相关问题整改和监管保护制度,并及时跟踪督促相关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凝聚各级各部门力量,建立并不断完善“智慧秦岭”数据平台,实时管理和推进问题彻底整改,努力形成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共识共动、共建共享的新局面。对照整改措施,反馈问题已达到整改要求,并通过会议验收。

2.完成时间。2019年10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秦岭办)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寄递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4日,共7天。

受理单位: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秦岭办)

监督电话:0913-3036806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车雷大街财富大厦9楼9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