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卤阳湖开发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庄里试验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依据《陕西省省级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建〔2020〕255号),现就做好2023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方面)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高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工业机器人等领域先进制造业项目。
(二)优势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的产业链升级项目,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三)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
(四)县域主导产业发展项目,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业态、模式创新项目。
二、支持方式
采取补助、贴息等方式进行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资信条件良好、未被列入中国信用网“黑名单”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均可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申报项目。
(二)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和行业准入条件,技术先进并且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够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
(三)项目须在渭南市行政区域内建设,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核准或备案、规划、土地、环评、能评等建设手续,是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或2023年上半年能够开工的新建项目。若属于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项目单位须在资金申请报告中提供盖有企业公章的说明材料。
(四)重点支持方向中,第一领域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第二、三、四领域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
(五)即将竣工的项目不得申报,项目三年内已获得中省专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已经申报2023年度省级其他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申报,近几年市上检查发现不按时拨付中省资金的县市区不得申报。各县市区在申报项目初步确定后,要及时将项目情况提前和市发改委沟通汇报,市上将对项目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凡未经初审的项目,不得上报。
四、申报要求
(一)按属地管理原则,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申报。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对项目审核后,将申报项目的请示以及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具有相应资质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8份(含电子版)分别报送市发展改革委(6份)、市财政局(2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2)应附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各县市区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
(二)各单位在组织项目申报的同时,应通过省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czyxmk.sf.gov.cn)做好本级项目常态化储备,内容与纸质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三)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10月12日。
联系人:李高磊
联系方式:0913-2930919
附件:1.2023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方面)申报项目汇总表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渭南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