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22〕59号)要求,现在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
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强力推进“两高”项目全面排查和分类处置,建立台账实施动态管理。2021年8月召开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项审议“两高”项目调整,调减拟列入“十四五”规划“两高”项目79个,压减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 28个,但形势依然严峻。截至2021年年底,陕西省上报国家的38个“两高”项目中,有26个手续不全即开工建设。
二、整改目标
完善陕西泰鑫有色金属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50kt/a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经济项目相关手续;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三、整改措施
(1)对涉及的陕西泰鑫有色金属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50kt/a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经济项目,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水资源论证手续办理,企业在反馈涉及的手续未完善前,不得进行生产。(澄城县负责)
(2)严格“两高”项目核准备案及节能、环评、用地、水资源论证等手续的审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审批审查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水务局分别负责)
四、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针对此项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抓紧时限整改。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一、项目水资源论证问题整改完成情况:2022年5月泰鑫公司委托陕西源清腾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陕西泰鑫有色金属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50kt/a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经济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上报行政审批局申请批复。2022年6月21日行政审批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认为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准予泰鑫公司取水许可申请。2022年6月30日行政审批局下发了《陕西泰鑫有色金属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50kt/a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经济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批复》,批复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取水方案,生产用水取用澄城县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2.72万m³/a和厂区内的初期雨水0.03万m³/a,生活用水1.23万m³/a,由澄城县自来水公司供给。二是项目现场生产、生活用水改造完成情况:泰鑫公司依据批复的取水方案,于2022年5月29日与陕西省水务集团澄城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水处理厂中水供需合同》;2022年8月5日与陕西省水务集团澄城县供水有限公司签订了《供用水协议》。2022年9月底,项目现场生产、生活用水已按照批复取水方案的有关内容完成改造。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发展改革委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21日,共10天。
受理单位: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9136-2930917
联系地址:渭南市市民综合服务中心12楼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