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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省联合交叉检查反馈“市级秦岭办、所属区县秦岭办工作人员偏少,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2-13 10:08

一、反馈问题

市级秦岭办、所属区县秦岭办工作人员偏少,未整改到位。

二、整改目标

强化保护机构,充实工作力量,满足秦岭保护工作需要。

三、整改措施

成立市、县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充实工作人员。

四、整改期限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渭南市市级秦岭保护组织机构和人员力量情况

2017年在原渭南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秦岭委”)的基础上,完善了以市长为主任、常务副市长为副主任,市政府秘书长和市发展改革委等19个市级部门、临渭区等4个涉秦岭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秦岭委。

2018年在市发展改革委设立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秦岭办”),作为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专司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市秦岭办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副处级),从内部调剂行政编制2名。

2020年12月,按照省市部署要求,设立渭南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市秦保中心”),为市发展改革委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市秦岭办负责管理,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二)涉秦岭4县(市、区)秦岭保护组织机构和人员力量情况

1.临渭区秦岭保护组织机构和人员力量情况

2018年临渭区成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核定行政编制2名,办公室主任由区发展改革局局长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从内部调剂行政编制2名。

2021年临渭区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为区发展改革局下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所需编制从临渭区事业单位改革回收编制中调剂解决。

2.华州区秦岭保护组织机构和人员力量情况

2018年华州区成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华州区发展改革局,核定行政编制2名,办公室主任由区发展改革局长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从内部调剂行政编制2名。

2021年,华州区设立渭南市华州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为区发展改革局下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所需人员从区发展改革局事业单位人员中选用。

3.华阴市秦岭保护组织机构和人员力量情况

2017年华阴市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核定行政编制4名,市秦岭办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局局长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从内部调剂行政编制2名。

2021年华阴市设立华阴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为市发展改革局下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

4.潼关县秦岭保护组织机构和人员力量情况

2018年潼关县在县发展改革局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县秦岭办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局局长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使用县发展改革局行政编制。2019年7月,县发展改革局增加行政编制2名。

2021年潼关县设立潼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为潼关县发展改革局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副科级),事业编制6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秦岭办)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寄递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9日,共7天。

受理单位: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秦岭办)

监督电话:0913-3019650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车雷大街财富大厦9楼9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