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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过渡期间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12-03 19:38

渭交易发〔2018〕2号

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形成了市行政服务中心物理整合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以市住建部门为主体的房建市政工程交易平台。由于平台运行服务不规范,监管体系不完善,个别项目避重就轻钻空子回避监管,造成项目交易违规甚至违法,引起相关主体不满,频繁投诉。今年11月,相继处理的“渭南市主城区中心片区集中供热项目”、“中国人民解放军32144部队2018年冬季供暖承包项目”招标投诉事件,因招标缺少行政监督、评标专家抽取不合规等问题被暂停和重新评标,给项目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个别单位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越权行事,严重影响政府部门工作形象,急需整治管理。

    为了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进一步促进交易平台规范运行,优化营商环境,确保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平稳过渡,按照市政府8月份召开的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协调推进会议精神,坚持交易平台整合过渡期间各行政监督部门监督管理职能不变的原则,现就平台整合过渡期间,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统一进场,杜绝场外交易。按照现有两个交易平台的服务职责范围划分,工程建设项目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活动全部进入市住建部门建立的房建项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水利、交通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产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四大领域的交易活动,全部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立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市级项目凡按规定必须招标或公开交易的,统一进入以上两个市级平台进行交易;如需进入其他平台的,必须征得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并备案。对无故不进入市级交易平台的,一律视为非法交易,其交易结果无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理顺监管体制。招投标有关法律规定,各级发改、工信、住建、水利、交通、商务等部门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财政、国土、国资委是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产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的行政监督部门,各行政监督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对各自监管领域项目的交易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受理投诉,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按照法定职责分工,市发改委指导和协调全市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对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其他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分别对工业信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水利项目、交通运输项目、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由市发改部门和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共同监管;投诉处理由最先收到投诉的部门处理;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已经处理的投诉问题,应当通报市发改委。

    三、全面公开信息,维护公平交易。按照公益服务、公开透明、高效便捷、集中共享原则,各交易平台应配合项目单位依法公开交易项目的交易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评标评审结果、成交信息等。我市交易项目应在省发改委指定网站——陕西省釆购与招标网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发布内容和时间要求必须与报备审核内容一致,不得随意修改或精简;需要在行业主管部门和其它媒体发布的,内容必须与指定网站发布内容一致。

各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公告发布内容的审核工作,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前必须在发改部门报备审核,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必须经行政监督部门审核。

    四、规范交易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各交易平台要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功能,公开服务流程、操作规范和监督渠道,整治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在平台整合过渡期间,市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对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提供信息收集、汇总、发布的公共服务机构,主要为交易主体提供交易场所、信息发布、招标开评标过程记录等工作,不得越权行使任何行政审批、备案、监管、处罚等监督管理职责;不得违法从事或强制指定招标、拍卖、政府采购代理、工程造价等中介服务;不得非法扣押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不得违法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相关手续。

    五、加强专家库管理,规范专家抽取。根据中省有关规定,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评审专家必须在法定的省级及其以上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交易平台整合期间,凡在我市交易平台开展的交易活动,可利用市住建局的房建项目招标平台在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也可以利用互联网在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市行政服务中心原自建的评标专家库和各行业部门的专家库一律停止使用。市发改委要联合各行政监督部门配合做好省评标评审专家库渭南分库的管理工作,监督评标评审专家的抽取活动;同时指导市行政服务中心积极做好与省交易平台专家管理系统的对接工作,为项目业主在市级平台抽取专家提供便利条件。

    六、推行电子招标,严防围标串标。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鼓励使用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网上发标、网上投标、网上交退投标保证金、网上抽取专家,采用计算机清标系统在评标时全面进行电子化清标工作,实现交易全过程电子化。禁止必须依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线下发标、投标操作,严防各种围标串标行为。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做好市交易系统与省交易系统的联网对接工作,尽早实现各类项目交易全过程电子化,为下一步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打好基础。

    七、完善工作机制,严格依法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过渡期间,市行政服务中心要与各行政监督部门做好业务对接,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交易全过程接受行政监督。各行政监督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交易活动的重点环节加强监管,可依托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发包申请、交易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交易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评标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评标评审结果、成交信息等重要节点进行审核,并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体系,做到依法监管,有据可查,环环相扣,不缺不漏,既不影响交易工作开展,又能确保监管工作步步到位,规范高效。


                    

                        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审查监督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