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根据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渭环委会发〔2024〕1号要求,现将我委2023年度牵头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市黄河办积极筹备召开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专题推进会等,安排部署全市重点工作。印发了《渭南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2022年渭南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突出问题整改方案》《渭南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各类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方案》《渭南市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等,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积极争取中省资金。聚焦中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投资方向,围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尾矿库治理、水生态保护治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其他重大工 程和重大项目等方面,积极组织县市区加大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策划储备力度,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4个,资金2.1亿元,争取省级黄河专项奖补资金项目8个,资金1500万元。在此基础上,我市近三年累计争取中省投资计划6.2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5.68亿元,省级专项奖补资金4500万元,省级前期项目费用1280万元,居全省前列。
(三)狠抓突出问题整改。紧盯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印发了《2022年渭南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多次组织市级相关部门督导检查,目前9个问题,8个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黄河流域6个涉水问题项目全部通过省上核查。各类公园3个问题,2个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中央预算内投资4个项目5个问题,3个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同时,为贯彻落实全省安排部署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市黄河办牵头,开展全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各类突出问题自查整改督导检查,力争各类问题早发现、早整改。
(四)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3月31日,市黄河办联合陕西黄河河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水务局等11家部门开展以“强化落实黄河保护法 携手共护母亲河”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宣传活动。通过展板、画册以及宣传彩页等形式向市民广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主要内容以及水生态保护和关爱黄河等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了遵法守法护法、依法保护黄河的浓厚氛围。同时,会同市人大赴合阳、大荔、潼关、华阴等县市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渭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持续推动“一法一条例”落地见效,为促进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坚决落实双碳战略
(一)配合做好节能审查。认真落实《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23〕1273号)要求,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做好项目节能审查相关工作。对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两高”项目管理暂行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22〕110号),今年以来未出具“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相关意见。
(二)推动高耗能企业技改节能。为科学有序遏制存量重点工业领域“两高”项目节能转型,会同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印发《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渭发改发〔2022〕359号),鼓励在渭高耗能行业企业位于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的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高装置能效,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储备2024年中央预算内节能减碳项目14个。
(三)绿色能源助力节能降耗。国能潼关20万千瓦光伏项目、华能华阴10万千瓦风电项目等一批新能源项目并网发电,新增发电装机19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成效显著,建设进度居全省前列,户用分布式光伏达到2余万户,装机达到79.4万千瓦。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510万千瓦,装机量居全省第二,关中第一。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全市电力总装机40%,年发绿电60亿千瓦时,同比提高39.2%。25个新能源项目纳入全省开发建设计划,澄城县纳入国家首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非化能源消费占比逐年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持续增加,全市绿色发展转型效果进一步显现。
三、持续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
(一)任务推进顺利。按照市美丽渭南工作专班统一安排,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的实施意见》和《渭南市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工作方案(2021-2023年)》分配我委牵头5项任务。在各县市区、市级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光伏基地建设进展顺利;规上非电煤控制得力;散煤治理运行补助及时发放,成效进一步巩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治推进顺利;各项工作任务均全面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发改委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资科,具体负责美丽渭南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落实。
(三)会议专项安排。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紧盯目标任务,及时在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上安排部署相关重点工作,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各项重点工作高效落实。
(四)强化工作调度。要求相关责任科室按时提供工作开展情况,牵头科室及时收集、汇总后形成全面准确、客观真实的周、月报告、季度考核资料,保质保量报送,已报送周工作动态49次、月报7次、季度考核资料4次。
(五)加大督导推动。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分析研判、现场督导协调、召开专题推动会,全力推进牵头承担工作任务,相关领导已组织召开工作推动会近40次,现场调研督导近10次。
四、持续提升秦岭生态系统质量
(一)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在市级和涉秦岭4县(市、区)设立秦岭委、秦岭办、秦保中心。印发了《工作规则》《责任清单》《工作要点》。建立实施“1+8+4”规划体系,明确“三区一带”范围。完善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等机制,有效遏制涉秦岭违法行为。
(二)反馈问题扎实整改。累计整改“五乱”等突出问题1156个,拆除违建别墅2个。《省级台账》涉及我市3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销号备案20个),剩余5个正在加快整改。123个《市级台账》问题,完成整改84个。确认问题的152个疑似图斑问题,完成整改146个。
(三)系统治理取得实效。提升森林质量,严防松材线虫病,2023年完成营造林12.45万亩。完成6个水源地“划、立、治”,达标率100%。完成67处历史遗留露天采石矿山、19个退出矿业权矿山治理和3座水电站整治。10座尾矿库中,销号4座,正在治理提升4座,运行2座。完成秦岭北麓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开展3轮农家乐排查整治,引导有序发展、规范经营。
(四)思想共识有力凝聚。市委、市政府及市秦岭委成员单位将秦岭保护法规纳入集体学习内容,多形式、多途径深入学习,增强领导干部保护秦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印发《<条例>宣贯方案》,开展主题宣传、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2023年在市级媒体刊发各类稿件143篇(条),向省级媒体投稿182篇(条),营造共护、共治秦岭的浓厚氛围。
(五)长效监管不断加强。依托卫星、监控视频、无人机等科技手段,结合网格巡查、省市暗访等方式,构建多维度监管体系。每年常态化参与、开展省市执法检查4次,不定期进行“回头看”和暗访督查。建立“月通报、月排名”“三色督办”“提醒约谈”等机制,累计印发月通报20期,下发提醒函、督办单19份,有力推进突出问题扎实整改。
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严控非电煤消费。一是分解任务,夯实责任。结合全市用煤企业生产运行实际,根据省发改委下达2023年非电行业煤炭控制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下达年度控制目标任务。夯实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对照任务,定期通报煤炭消费。加强与市统计局衔接,持续监测涉煤企业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情况,逐月进行通报。2023年非电煤消费持续7个月同比下降,并对用煤存在异常的县(市、区)和企业实行提醒、预警。三是节能技改,项目助力。用煤炭消费,尤其是燃料煤消费控制来倒逼企业加强节能、节煤新技术应用,通过新上节煤项目控制非电煤消费。今年已将渭化就地改造项目报中省绿色低碳先进示范项目,该项目实施后可减少年煤炭消费6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121万吨,实现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颗粒物近零排放。四是现场检查,督导落实。加大对涉煤县(市、区)和重点企业的现场督察检查力度,对煤炭消费异常和控制工作开展不力的相关县(市、区)和企业及时反馈问题,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加强后续跟踪督导,解决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控制难题。五是夯实责任,精准解决问题。针对非电煤2021、2022年非电煤消费超出省定目标任务问题,连续召开12次典型案例调度会,听取3个区(县)和3户企业控煤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市发改委对区(县)和企业在思想认识、整改举措、时间节点、拓宽整改思路上提出要求和建议。2023年规上工业非电行业煤炭实际消费1085.31万吨,较2022年度减少53.69万吨,超额完成年度控制任务(我市2023年控煤任务调整前1140万吨以内,调整后1118万吨以内,均超额完成年度非电煤消费控制任务)。六是问题导向,连续开展现场督导。分别于4次赴重点煤化工企业督察典型案例学习会工作落实,整改推进、任务落实等情况。
(二)做好散煤管控。一是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我委高度重视散煤治理,把散煤治理当做我委一项重点政治任务来抓。多次专题会议统筹安排、研究部署,印发《渭南市2023年散煤治理暨“双替代”工作实施方案》、《清洁取暖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切实做好散煤治理及冬病夏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强化工作的推动和落实。二是深入开展调研,完成人员摸排。开展散煤治理“双替代”大调研活动,形成多个调研报告,梳理“双替代”存在问题,确保问题找准找实,对策可行管用。遵循“实事求是,应统尽统”原则,经摸排、初审、复核等环节,全市82.3万户群众纳入全省散煤治理运行平台。三是迅速出台方案,积极筹措资金。我市在全省《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补助方案》印发后,结合补贴标准、分担比例和散煤治理摸排数据,按照“提高补助标准、延长补助时间、补量不补钱”的原则,印发了《渭南市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补助方案》。为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加快补助资金拨付进度,强化专项督察检查,定期调度,督促县区落实配套资金,并对拨付进度滞后的县区进行约谈,提出资金拨付计划和要求,尽快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截止采暖季前,2023-2024年采暖季运行补助资金4.9亿元全部拨付国网渭南供电公司和天然气公司账户,确保群众能够及时享受到运行费补贴。四是多方协同推进,强化散煤监管。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会同辖区发改、生态环境、农业、住建、城市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门协同联动执法,严格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全链条监管,提升散煤协同监管成效。截止目前,全市禁燃区内306户散煤经营户已全部关门停业,存量散煤正在有序化解。劝返外省散煤运输73车,共出动执法人员2800余人次,巡查经营户1560余户次。同时,加强对中心城区固定门店、流动摊贩等重点行业散煤治理工作,强化日常巡查,对燃煤或炉具使用、储存等情况进行排查,共检查720余家,对发现的31户燃煤或炉具,予以清理。五是加强组织协调,做好能源保障。加强天然气资源的组织,居民“煤改气”气量纳入民生用气指标,确保群众生活和取暖用气得到保障。对去年天然气和电力用量进行分析预判,与上游单位衔接增加气量和用电负荷,落实天然气资源6.5亿立方米。提升电力供应能力,加强电力基础设施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弱项,加快实施一批电网专项工程。2023年渭南公司下达配网线路改造、配变新增改造项目共计665项(含煤改电),当年投资2.88亿元。新建及改造10kV线路291.62千米,新建及改造0.4kV线路641.33千米,新增增容配变557台,容量157265千伏安。全面分析冬季“煤改电”用电情况,增加峰时段电力保障能力,满足“煤改电”群众对电力供应的需求。六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每月召开调度会议,及时掌握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重点县市区散煤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督导,反馈发现问题,强化了散煤治工作的推动和落实。组织市级有关部门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将发现的散煤流动销售、散煤复然等问题通报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求立行立改。深入电网改造、储气库、燃气项目协调解决问题,为“双替代”能源可靠供应提供坚实工作保障。
六.狠抓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一)严肃整改,夯实责任。按照《渭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渭市字〔2022〕59号)和《渭南市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23〕71号)要求,深刻汲取中、省反馈问题教训,细化制定了牵头整改方案,严格对照整改目标,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认真落实落细各项整改措施,坚决完成问题整改。对县(市、区)问题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包联责任;对市级牵头职能部门问题落实部门一把手领导责任;我委牵头抓好整改组织部署、协调调度、督促检查。要求各县(市、区)和责任部门要措施具体,机制健全,对标对表推进整改落实,到期完成验收销号相关工作。
(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我市“两高”问题已完成整改,我委按照《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程序的函》(渭环督函〔2022〕105号)精神,及时组织配合单位开展市级验收,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实地查勘整改现场、逐条逐项检查核实,确认达到整改验收要求,于2023年2月8日以《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问题有关情况的函》(渭政函〔2023〕10号)上报省发展改革委验收销号。二是渭南市经济开发区牵头负责的国际现代物流港项目铁路专用线建设缓慢问题,正在对接西安铁路局关于何张三四线项目手续办理阶段,已经明确何张三四线可研鉴修总说明及站场示意图中预留本专用线接轨开展条件;正在重新编制铁路专用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上工业非电煤控制超额完成年度任务,2023年规上工业非电行业煤炭实际消费1085.31万吨,较省发改委下达控煤任务减少54.69万吨;二是督察反馈的富化化工8万吨/年精细硫酸钡暨5万吨/年低铁硫化钠搬迁技改项目已按照省发改委能效评价报告审核意见完成整改,并由三方机构完成验收报告,按程序逐级报备。渭南蒲城尧柏水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新型氧化钙工业添加剂材料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煤耗置换方案已由县、市两级逐级上报省发改委,通过省级评审会,正在等待省发改委审查批复。三是省上通报指出的“以热定电”政策落实不到位,热电比偏低问题。结合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压减电煤消费的相关要求,印发《关于报送煤电机组月度燃煤消耗量及环保典型案例整改情况的通知》(渭发改发〔2024〕45号),将任务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区、各相关企业,特别是所涉及的大唐渭南热电、富平热电公司,确保于年内完成年度电煤压减任务和典型案例整改销号。截止2024年3月15日,渭南热电在冬季取暖期的发电量129815万千瓦时、供热量2657685吉焦、热电比值55.58%;富平热电在冬季取暖期的发电量130241.4万千瓦时、供热量2755091吉焦、热电比60.83%。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