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
2.负责调整全市能源结构,推进清洁能源使用。
3.负责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4.负责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5.负责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支持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
6.协调推进全市铁路运输重点项目建设,提升铁路货运能力。
7.按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8.牵头负责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承担发展清洁能源责任,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9.协调推进塑料污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