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提高投资项目评审质量和效率,规范委托评审中介机构行为,白水县制订了《白水县财政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管理办法》,将从三个方面规范财政投资项目委托评审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中介机构库准入机制。严格规定中介机构准入条件,综合中介机构的资质、内控制度、工作业绩、信誉及人员从业资格等因素,对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择优入库,择优选用。
二是设定评审服务取费标准。根据委托评审业务合同协议及项目评审业务完成情况,按照设定的评审服务取费标准,向承担评审任务的评审中介机构或专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三是严控中介机构评审质量。对中介机构提交的初步评审意见稿进行严格复核,将项目复核误差率与审核费用相挂钩,确保项目评审工作高标准、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