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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渭南市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07-09 10:45
 

渭发改发〔2012257

 

华阴市、潼关县经济发展局、农业局:

    为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发改委、农业局《关于下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2477)精神,经研究,现将渭南市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批下达计划总投资60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80万元,地方投资128万元。计划在华阴、潼关等两市、县建设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具体详见附件)。

    二、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经济发展局和农业局要积极督促项目单位抓紧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县级农业局会同经济发展局于7月底前联合上报市农业局、市发改委,经市级初审后,报省级审批。初步设计经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擅自变更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要严格执行固产资产投资财务规定,项目资金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中央投资与地方配套资金要分户管理、专帐核算。要积极协调落实地方配套,项目前期费、管理费等一律从市县配套资金中支出。

    四、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确保建设质量。督促项目法人加快建设进度,项目建成后及时提出验收申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竣工验收。省、市将适时组织力量对项目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稽察和检查。

  五、项目实行月报制度,项目开工后要按照相关要求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建设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市发改委、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