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发改发〔2012〕382号
蒲城县、韩城市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下达陕西省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2012年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2〕635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渭南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2012年省级配套投资计划175万元(详见附件)下达你们。此项资金专项用于市发改委、林业局《关于下达渭南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工程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渭发改发〔2012〕274号)文件安排的项目配套,相应抵减原投资计划安排的地方配套。
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请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和国家林业局有关国有林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有关要求和渭发改发〔2012〕274号文件精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加快推进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此项资金从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中列支,请市财政局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