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发改发〔2013〕121号
华县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申请华县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工程招投标实施方案批复的请示》(华经字〔2012〕255号文)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包括四个单项工程:五保户公寓,左右两侧为砖混结构,中间为框架结构,地上四层,建筑面积7149平方米;老年公寓,抗震墙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建筑面积3361平方米;综合楼,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建筑面积325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2797万元。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的《陕西日报》、《陕西信息报》、《陕西工人报》、《三秦都市报》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等省级媒介上发布。
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同意委托陕西诚信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活动, 评标办法须经市发改委审定后方可执行。
四、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评标专家5人,从省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人代表2人。行政管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执行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五、同意招标领导小组、监察组的设立。
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侯太安(华县民政局局长)
李东京(华县经发局局长)
副组长:郭能敏(华县经发局党支部书记)
王怀欣(华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新荣(华县民政局纪检组长)
招标监察小组由华县监察局、经发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工商局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组成。
六、开标具体时间应通知我委,我委将派人对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监督。评标结束后,项目法人应在15日内将评标报告及时报送我委备案。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