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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医改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04-15 10:03
 

渭医改办发〔20132

 

各县市区医改办、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县市区、各部门医改工作进展动态,加强医改宣传,更好地统筹协调全市医改工作,完善医改考核机制,现就加强医改信息报送和医改宣传报道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医改信息报送工作

    (一)目的 

医改信息报送工作是医改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医改动态信息的纵向、横向沟通机制,有利于及时准确、全面系统地反映我市医改整体进展情况,为交流推广医改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医改有效路径搭建平台。

    (二)主要报送内容

    1.政策文件。主要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出台的医改配套政策文件。

    2.工作动态。主要包括医改报表和年度工作、重点工作、省市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3.医改信息和典型材料。主要包括医改实时动态、典型经验、先进做法、成功模式等,能够反映各县市区、各部门医改创造性工作成效的专题材料。

    4.专题调查。主要是结合医改进展情况对一些重点工作任务和热难点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并撰写的调研报告等。

    二、医改宣传报道工作

    (一)总体要求

    当前,医改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医改宣传报道工作十分重要。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始终将宣传工作作为医改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推动医改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进一步做好医改宣传报道工作

    1.准确把握宣传重点。下大力气宣传医改的重要意义、方针政策、重点任务和进展成效,不同阶段要有所侧重,做到点面结合,注重实效。

    2.正确把握宣传基调。医改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政治性、政策性强,要始终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立足鼓舞士气,增强信心,正向推动。要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既坚定改革的信心决心,又反映医改的复杂性艰巨性,引导全社会形成合理预期

    三、目标责任考核

    2013年开始,医改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全市医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在考核总分中占比10%。年度计分办法为:取最高分的县市区(部门)作为百分基准分(如不足一百分,按实际数值计算),换算其余县市区(部门)得分,再乘以10%,作为年度得分。

    医改信息报送具体计分方法为:每上报一条医改信息计2分(各县市区每月至少上报两条医改信息,各部门每季度至少上报一条医改信息,数量不足不计分),被市医改办全文采用的每条计6分,被市医改办摘编的每条计4分;被国务院和省医改办全文采用或摘编的在医改年度考核中享受奖励加分,不再另行计分。每上报一篇医改典型材料、专题调研报告等计8分,被市医改办采编刊发的计10分,被国务院和省医改办采编刊发的在医改年度考核中享受奖励加分,不再另行计分。各县市区医改报表和工作进展情况按时上报的计2分(同时报送电子版),未按时上报的扣1分。

    医改宣传报道工作计分方法为:在中省主要报刊媒体专题报道或交流本县市区(部门)医改经验做法的,年度考核时视为受到国家或省级表彰,享受奖励加分,不再另行计分;在市级主要报刊媒体报道或交流本地医改经验做法的,每次计20分,市委、市政府领导给予批示的,加15分。单纯事务性工作报道不列入计分范畴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医改信息报送和医改宣传报道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报送的信息要求内容真实、准确无误、言简意赅、及时有效。各单位分管领导要加强对上报信息内容和质量的审核,并承担主要责任。

    3.各县市区医改办、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专职信息联络员和医改宣传联络员,具体负责医改信息采集、筛选、加工、上报、反馈以及医改宣传等工作。联络员信息(姓名、性别、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电子信箱)请于425日前报市医改办。

    联系人:杨传峰     电话(传真):09132109716

      箱:wnsfgwy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