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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渭区司法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09-11 15:07
  

渭发改发〔2013484 

临渭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报送临渭区司法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渭临经字2013233号)收悉。201393日,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现对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同意初步设计建设规模。

    该项目拟改造装修民主路中段区委南院北侧三层单面办公楼为司法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楼体改造,完善给排水、电力、采暖、节能、消防、装饰装修等辅助工程。通过项目建设可改善临渭区司法工作环境,提高司法局的执法能力和工作效率。

    二、建筑设计:同意选取的改造方案。应按照以下修改完善:

    1、门厅入口及一层卫生间均应考虑无障碍设计;

    2、补充楼梯栏杆做法及高度;补充外廊栏板高度;

    3、进一步明确塑钢窗的型材型号。

    三、地基处理与结构选型:本次改造工程不改变原建筑物的结构体系,但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建筑物结构安全,以及使用功能的正常发挥。

    四、水暖设计:应按照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卫生间小便器接口的管径应为D20,同时应明确连接小便器的支管管径;

    2、合理确定灭火器箱的位置,满足使用要求。

    3、补充建筑物采暖设计内容;

    4、建议采暖系统改造应采用新型节能散热器及管材。

    五、电气、自控:同意改造设计方案。

    1、合理确定建筑物总等电位联结、插座回路、总进线断路器的漏电保护设计;

    2、补充设置应急照明、应急出口灯、应急疏散指示灯;

    3、复核接地电阻、相间及相线、零线、保护线间绝缘电阻值,做到用电安全;

    4、补充建筑物防雷设计。

    六、环境保护: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在建设过程中,要努力确保“三同时”原则的执行。

    七、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25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万元,预留金65万元。设计单位应补充完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基本预备费;明确工程预留金的使用方向和用途;复核主要工程量及材料价格,结合实际编制概算,合理确定总投资。

    八、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临渭区司法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及有关规定做好招投标工作。不得随意改变招标实施方案批准的相关内容。

九、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基建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改变、滞留、挪用专项资金。

项目建成后,要及时督促项目单位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和竣工验收管理意见的通知》及相关规定,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及时上报我委组织竣工验收。

希接文后,结合审查会上各专家的具体审查意见和建议,在施工图设计中予以充分论证并修改完善,请据此展开施工图设计,争取早日建成发挥社会效益。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