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服务业办发[2012]2号
大荔县政府:
2012年上半年考核中大荔县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10.6%,与省上下达的11.5%相差0.9%,与市上下达的14%相差3.4%。其中财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90万元,同比增长17.58%,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0.2个百分点;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增加值增长速度6.6%,低于全市平均水平7.2个百分点;批发零售业增加值增长速度10.8%,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增加值增长速度6%,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经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对大荔县黄灯预警。
请认真分析原因,切实采取措施予以推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于8月15日前向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情况。并按时上报服务业发展统计报表和联系人。
渭南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八月十日
2012年上半年考核中大荔县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10.6%,与省上下达的11.5%相差0.9%,与市上下达的14%相差3.4%。其中财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90万元,同比增长17.58%,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0.2个百分点;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增加值增长速度6.6%,低于全市平均水平7.2个百分点;批发零售业增加值增长速度10.8%,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增加值增长速度6%,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经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对大荔县黄灯预警。
请认真分析原因,切实采取措施予以推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于8月15日前向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情况。并按时上报服务业发展统计报表和联系人。
渭南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