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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06-04 16:48
 渭政办发〔2012〕 126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制订的《渭南市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渭南市发展改革委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建设陕西东大门的起步之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加快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对于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中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现就2012年全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十二五”规划和陕西东大门建设规划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发挥体制机制创新对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促进作用。
    二、围绕建立服务型政府,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在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着重加强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推进食品安全属地化监管改革,实现食品药品监管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渭南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推进卤阳湖开发区创新管理模式。配合做好韩城市省内计划单列市试点。完善扩权强县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扩权县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着力推进改革实施。积极探索扩权强镇改革创新试点,扩大镇级发展自主权,激发创新发展活力。(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四)启动新一轮投资体制改革。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机制和决策机制,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发展多种融资方式,培育规范投资中介服务组织。抓紧完善与投资体制改革相关的制度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五)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根据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开的原则,有重点、有步骤推进市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清理规范工作。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分类改革,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制度。(市编办牵头)
    (六)进一步深化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巩固涉农收费清理整顿成果,继续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牵头)
    (七)深化市级机关国有资产改革。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管理,实施产权集中管理工作,整合公共资源。(市财政局牵头)
    (八)研究推进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条件成熟时选择部分行政机关或县(市、区)开展试点,可先行开展执勤执法用车管理改革试点。(市监察局、市财政局牵头
    (九)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大政府行政问责问效力度。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2012年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实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深化文化、农业、水利、商务等部门的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
    三、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健全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十)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工作。抓紧编制渭南-华阴、富平-蒲城、韩城-合阳-澄城县等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和重点示范区试点总体方案,加快建设华山统筹城乡生态旅游开发示范区和富平城乡统筹示范区。加大对县城和省级重点示范镇建设的支持力度,抓好100个新型农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带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一)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开展未利用土地开发管理改革试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改革和完善土地征用制度,确保农民在土地增值中的收益权。大力争取省上调整整合农场和劳教场所等用地,提高闲置土地利用效率。加快建立三级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推动县城和重点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牵头)
    (十二)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及操作办法。抓紧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快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体系,建立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机制、产权流转规则和流转市场。(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十三)积极稳妥地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转户农民进城政策,探索符合实际的有效办法和途径。优先解决在城市出生的非城镇户籍青少年落户。切实保护农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尽快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牵头)
    (十四)加快建立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完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政策,提高农村贷款比例。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县域覆盖率争取达到100%。(市金融办、市财政局牵头)
    (十五)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一步扩大苹果、设施蔬菜、奶牛、能繁母猪及大宗农作物政策性保险规模和范围,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体系。研究建立农业保险巨灾超赔准备金,积极探索把商业保险引入到政府防灾救灾体系中。(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牵头)
    (十六)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建立水利投资稳定增长机制,积极研究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新体制,探索推行民生水利工程“一县一法人”建设管理模式和“代建制”。继续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进行供水改革试点。(市水务局牵头)
    四、围绕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市场体制,促进基本经济制度更加完善
    (十七)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与中央大型企业的合作,开展“央企进渭”活动。引进战略投资者,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能和水平。积极稳妥实施商贸企业改制,继续推进粮食、林业、供销等行业改革。(市工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十八)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本收益预算管理,完善市属国有企业与国内、省内同行业企业对标考核。汇总编制市、县两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财政局牵头)
    (十九)加大小微企业培育力度,激发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市中小企业局牵头)
    (二十)最大限度消除民间投资准入障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36条”意见,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制,支持民间资本整合进入能源、基础设施、市政、金融、水利、社会事业等领域。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十一)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落实国家出台的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拓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开展“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创新试点,建立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实质性推进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探索建立融资性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票据、创业投资、信用担保融资。(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牵头)
    (二十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开展领导干部带头招商引资考核及奖惩试点,统筹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引进和落地工作。创新招商模式,扩大招商引资规模,重点引进世界五百强、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改善投资环境,完善涉外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开放开发制度环境、政策环境和人文环境。(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牵头)
    五、围绕提升财政金融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
    (二十三)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深化乡财乡用县监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调整完善重点示范镇、发展改革试点镇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和整合使用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借鉴推广澄城县国地税联合办税经验,探索依法治税新模式。加快推进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市财政局牵头)
    (二十四)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全面推进“三公”经费和部门预算公开。继续扩大市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指导县(市、区)完善和规范部门预算改革。(市财政局牵头)
    (二十五)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研究建立健全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体系,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市财政局牵头)
    (二十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步伐。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产品、业务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域外金融机构引进力度,落实金融机构在渭新设或迁入总部(区域总部)的补助资金。(市金融办、银监渭南分局牵头)
    六、围绕资源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健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二十七)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继续完善水价改革和节水激励政策,组织实施好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进一步疏导煤电价格矛盾,加快推进销售电价改革,实施居民阶梯电价试行工作。完善可再生能源和水电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十八)加大环保价费改革力度。扩大排污权交易范围,完善相关政策,优化交易程序。开展氨氮、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推进化学需氧量交易。推动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试点工作,完善水土保持补偿等生态补偿收费政策。(市环境保护局牵头)
    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革
    (二十九)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国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政策措施,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推进职工收入分配的工资化、货币化和公开化。积极开展工资制度改革试点,以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密集的区域和行业为重点,稳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健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三十)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在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医疗保险各项制度,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建设。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三十一)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体系。将住房困难的城镇退役人员、有条件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居民等群体纳入保障性住房范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三十二)加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推进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积极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抓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健全重大工程项目和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努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居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积极培育发展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等途径,引导社区志愿者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鼓励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服务。(市民政局牵头)
    (三十三)着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大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发展。组建渭南市文化产业投资公司,研究提出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加快培育壮大文化企业,不断提高文化产业比重。推进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升文化软实力。做好华山申遗、国家地质公园申报,推动华山旅游集团上市。(市文化广电局、市文物旅游旅局、市体育局牵头)
    (三十四)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健全全民医保制度,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制度。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公益性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市医改办牵头)
    (三十五)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学前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行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加快农村高中进城(重点镇)步伐。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结合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搞好蛋奶工程。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和落户农村居民子女、留守儿童、残障儿童等入学问题。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市教育局牵头)
    (三十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创新。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煤矿、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打造企业安全生产模范地区。(市安监局)
    2012年全市改革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相关部门要把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和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对其他需要继续深化的改革任务,要按照国家、省上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积极推进。牵头部门要积极推动并会同相关部门科学制订改革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积极承担相关改革工作。发展改革委要注重统筹协调,健全完善部门间协同合力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年度重点改革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推进和检查评估。承担改革任务的部门要及时就推进改革的情况书面报市发展改革委,经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后报市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有效推进改革的科学决策机制、组织协调机制、效果评估机制等,切实把改革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