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发改发〔2013〕352号
各相关县(市、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根据《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陕西省产业引导和结构调整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3〕848号)精神,下达我市2013年产业引导和结构调整资金项目18项,贴息资金1930万元、补助580万元,共计2510万元。结合我市项目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相关县(市、区)经济发展局要负责监督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中应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制等相关规定。
2.项目所在地的经发局和财政局要加强跟踪服务,帮助项目单位协助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资金的安全,督促项目单位将专项资金及时用于土建安装和设备材料的购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指导项目单位在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组织验收。
3.请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计划抓紧项目建设,抓好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 加强项目资金、档案管理,项目建设情况及时上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4.各相关县(市、区)经发局请及时通知辖区内企业携带项目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利息拨付单(贴息)到财政部门办理拨款手续。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渭南市财政局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