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发改发〔2013〕374号
蒲城县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上报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大楼及蒲城县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及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的报告》(蒲经发字〔2013〕6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招标内容:该项目拟在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大楼的基础上加盖两层,作为蒲城县预防职务犯罪及警示教育基地,总建筑面积10126平方米,其中地上8452平方米,地下1674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8层(主楼),地上2层(副楼),地下1层。包括辅助用房及辅助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3144万元。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的《陕西日报》、《陕西信息报》、《陕西工人报》、《三秦都市报》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等省级媒介上发布。
三、招标组织形式:同意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活动, 评标办法须经市发改委审定后方可执行。
四、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评标专家4人,从省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人代表1人。行政管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执行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应根据建设需要合理进行标段划分,严禁肢解项目。
六、同意招标领导小组、监察组的设立。
招标领导小组组长:李军政(蒲城县常务副县长)
曹澄鸣(蒲城县检察院院长)
副组长:左 锋(蒲城县经发局局长)
张兆武(蒲城县财政局局长)
索宝岗(蒲城县检察院工会主席)
成 员:李文栋(蒲城县财政局副局长)
梁钱学(蒲城县经发局工会主席)
鱼生财(蒲城县检察院法警队长)
招标监察小组组长:许晓进(蒲城县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梁钱学(蒲城县经发局工会主席)
王德余(县监察局监察室主任)
索宝岗(蒲城县检察院工会主席)
成 员:王应军(县财局经建股股长)
曹敬轩(县经发局投资股股长)
鱼生财(蒲城县检察院法警队长)
七、开标具体时间应通知我委,我委将派人对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监督。评标结束后,项目法人应在15日内将评标报告及时报送我委备案。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