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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水毁水利工程修复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11-08 10:37

渭发改发〔2012499 

临渭 临渭区、潼关县经济发展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水利工程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21567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水毁水利工程修复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其中临渭区200万元、潼关县300万元,潼关县工程资金专项用于黄河潼河口应急抢险护岸工程建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的水毁水利工程修复项目投资,要按照“远近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安排损毁严重、保护对象重要、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堤防、渠道、农村饮水安全设施等水毁工程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用于偿还拖欠款。
    二、请抓紧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完善项目建设方案,明确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工期,项目建设方案由你局审批后实施,项目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抄报省、市发改委和水利部门备核。
    三、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工程建设各重要环节要邀请我委参加。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实行季报制度,请及时将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安排使用和建设成效等情况报送我委。

 

临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