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发改发〔2015〕203号
蒲城县经济发展局: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下达部分项目2015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5〕793号),现将部分项目2015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按照本投资计划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换项目、变更建设内容和规模。
二、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建设进度。
三、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资金,严禁克扣、截留、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要足额落实配套资金。
四、请抓好项目实施进度,定期将该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报送我委,我委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检查。
附件:2015年部分项目省级基建资金投资计划表/upload/fgw/2023/05/06/202305061106287555465.xls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