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发改发〔2013〕129号
澄城县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澄城县看守所迁建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的报告》(澄政经字〔2013〕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招标内容:该项目位于澄城县城区西部,总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其中,监区面积3140平方米,民警用房及功能用房2655平方米,武警营房855平方米,附属用房550平方米。项目总概算总投资2076万元。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的《陕西日报》、《陕西信息报》、《陕西工人报》、《三秦都市报》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等省级媒介上发布。
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同意委托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活动, 评标办法须经市发改委审定后方可执行。
四、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两个标段。
一标段:土建工程
二标段:监理工程
五、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评标专家5人,从省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人代表2人。行政管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执行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六、同意招标领导小组、监察组的设立。
招标领导小组组长:薛 楠(澄城县县长)
副组长:许栓锁(澄城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武德有(澄城县公安局局长)
党文忠(澄城县经发局局长)
苑林县(澄城县国土局局长)
招标监察小组组长:韩安平(澄城县监察局局长)
成 员:张文礼(澄城县监察局副局长)
雷西秦(澄城县经发局副局长)
七、开标具体时间应通知我委,我委将派人对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监督。评标结束后,项目法人应在15日内将评标报告及时报送我委备案。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