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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5年促投资稳增长省级新增20亿元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5-07-24 13:07

渭发改发〔2015205


各县、市、区经济发展局,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专题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加快推动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以陕发改委投资〔2015983号文件下达我市2015年促投资稳增长省级新增20亿元投资计划2.01亿元。现将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切实夯实目标责任。各县市、市级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新增投资项目负总责,要把实施好新增投资项目作为当前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任务,围绕促开工、推进度、保配套、强检查,认真落实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千方百计筹措落实建设资金,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确保项目有力有序实施。

2.抓紧转发投资计划。各县市、各部门收到我委投资计划后,务必于5个工作日内转发给项目单位。同时,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预算下达、资金拨付等工作。

3.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于新开工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完善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务必按承诺在7月底前开工建设;逾期未能开工建设的项目,将上报省发改委调整计划、收回资金。对于开工后的在建项目,要建立相应的统筹协调机制,帮助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关键问题,督促项目单位科学组织施工,加快建设进度,争取年内完成更多投资量。

4.加强新增投资管理。省级新增投资要专款专用,确保全额用于项目建设,严禁用于支付项目欠款或挪用,最大程度地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5.建立按月调度制度。从8月开始,各县市经济发展局、市级有关部门于每月月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项目截止月底的进展情况(按照附件3填报),对口报送我委各相关科室。我委汇总后于5日前将上月进展情况上报省发改委。

6.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县市、各部门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围绕项目开工、建设进度、资金管理等方面,要在8月上旬开展自查。我委在各县市、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稽察,省发改委将在8月中下旬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稽察,对于存在项目未按期开工、建设进度缓慢、挪用省级投资、推进措施不力等问题的地区或部门,将报请市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审计部门要适时对促投资稳增长省级新增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7.做好资金统筹使用。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全面清理、盘活存量的要求,省发改委集中清理了一批未开工的中央投资项目,撤销了我市相应项目的中省投资计划。各县市要抓紧督促项目单位,必须将撤销投资计划项目所涉及的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预算内配套资金,尽快上缴市级财政,统筹用于调整安排的项目及省级新增投资安排的项目。请市财政局在拨付省级新增投资时,结合中省投资调整情况,对应拨付各县市的资金进行统一算帐、统筹对冲(详见附件2),确保省级新增投资和调整安排的中省投资计划执行到位。

 

附件:1.2015年促投资稳增长省级新增20亿元投资计划表/upload/fgw/2023/05/06/202305061106294590493.xls

   2.中省预算内投资调整与省级新增投资平衡表

   3.2015年促投资稳增长省级新增20亿元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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