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发改发〔2012〕446号
各县市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下达陕西省2012年中央预算内生态建设林业项目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2〕1341号)精神,为了解决我市防护林工程地方配套资金,促进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将渭南市防护林工程2012年省级配套投资238万元(详见附件)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2012年省级配套投资专项用于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关于下达渭南市防护林工程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渭发改发〔2012〕378号)安排的项目地方配套投资,相应抵减原投资计划安排的地方配套投资。
二、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建筑安装和设备、材料购置等工程直接费用,要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各县要按照渭发改发〔2012〕378号要求,抓紧组织编制上报作业设计,待作业设计审批后,严格按照设计批复,加快推进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使用效益,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此项资金从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30亿元中列支,请市财政局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