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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潼关县北新区污水管网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05-17 15:13
 

渭发改发〔2013206 

潼关县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上报潼关县北新区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的报告》(潼经字201315号文)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潼关县北新区污水管网13302.75米,管径DN300-DN800毫米,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400座,主要包括城市主干道、金城大道、规划一路、秦关街、规划二路、添景大道六条路的污水管网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3199万元。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的《陕西日报》、《陕西信息报》、《陕西工人报》、《三秦都市报》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等省级媒介上发布

    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同意委托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活动, 评标办法须经市发改委审定后方可执行。

    四、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评标专家5人,从省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人代表2人。行政管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执行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五、同意招标领导小组、监察组的设立。

    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刘春生(潼关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杨拉宏(潼关县经发局局长)

                 王恩茂(潼关县住建局副局长)

                 侯榜杰(潼关县经发局副局长)

招标监察小组由潼关县监察局、经发局、住建局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组成。

六、开标具体时间应通知我委,我委将派人对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监督。评标结束后,项目法人应在15日内将评标报告及时报送我委备案。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