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发改发〔2012〕7号
临渭区、澄城县、合阳县经发局: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世行贷款和英国国际发展署赠款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11〕2241号)的文件精神,请迅速通知各项目单位,按我委对各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渭发改发〔2008〕750、751、752号和渭发改发〔2011〕28号),在自查和初验的基础上对竣工的项目编制项目竣工资料报告,其中安全饮水工程部分按照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印发的《陕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方案》(陕发
改农经〔2011〕1342号)执行。待项目竣工验收资料齐备后,及时上报项目验收申请报告,由陕西省农村安全饮水与环境卫生项目办公室和市发改委联合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