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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澄城县南翟卓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日光温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04-18 15:11
 

渭发改发〔2012123

 

澄城县经济发展局:

    你们报送的《关于报送澄城县201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澄政经字〔2011153号)文收悉,依据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陕发改农经〔20091447)、《关于下达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农业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111738号)和《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报指南(暂行)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101471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澄城县南翟卓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澄城县安里乡南翟卓村实施的日光温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同意澄城县南翟卓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安里乡南翟卓村新建日光温室550亩,日光温室364500平方米,农业试验推广用房570平方米,配套设施建设,购置安装相关仪器设备等。

    二、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4104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补助资金60万元,企业自筹4064万元。建设期限2年。

    三、项目法人要管理运行规范,产权明晰,辐射范围广,带动作用强,经营效益好,收益分配制度健全,与退耕农民建立明确可行的利益联结机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最少能够带动1000户退耕农户增收。

    请你们接此通知后,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协助督促项目法人,尽快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工,及时发挥效益。

           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