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 正文

关于白水县北塬灌区渠系修复配套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04-24 15:56
 

渭发改发〔2012149

 

白水县经济发展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白水县北塬灌区渠系修复配套工程实施方案的报告》(白政经字〔2011156号)收悉,受省发改委委托,根据47日专家会审查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省发改委(陕发改投资〔20112101号)文件精神,为了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群众生产要求,对北塬灌区进行修复配套,发挥已成工程效益,进一步扩大灌溉面积,促进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同意建设北塬灌区渠系修复配套工程。

    二、工程位于白水县北塬乡境内,灌区设计面积4300余亩,灌溉面积覆盖北塬乡路长村、东王村、西王村、北修村、南修村、北鹿角村、庄子村、南鹿角村、南却才村、阿布村等十余个自然村,本次改造修复工程主要涉及西支渠的东王村、西王村、北修村、南修村等自然村。

    三、工程建设内容为:1、恢复路长站至郝家段渠道,清除淤积4842立方,修复U1200渠道230米,U800渠道360米,修复建筑物28座,除草22500平方米。2、新修三支斗渠、南修斗渠2260米,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2850亩。

    四、工程总投资136.23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自筹配套36.23万元,省级专项补助资金要优先用于渠道修复、斗渠建设等重要工程直接费用开支。

    五、工程建设期半年。工程完成后,可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2000亩,将有效提高灌区农作物的复种指数,年可产生直接经济效益65.78万元。

    六、请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抓紧组织招投标工作,标段划分要合理,资料要完善,开标、单项验收等重要环节要报知我委,我们将派员进行监督。

    七、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尽快开工建设,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和规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监督,确保工程顺利建设。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