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发改发〔2015〕8号
蒲城县、澄城县经济发展局:
为了支持我市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省发改委以陕发改投资〔2014〕1509号文件下达我市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2014年省级配套投资计划276万元(详见附表),现将投资计划随文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责任主体是县人民政府,县政府要及时落实市政配套等基础条件,配套相应的设施设备,保障档案馆的正常运行。
二、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省级配套投资和项目建设进度直接挂钩。已建成投用全额安排省级配套投资;已开工建设的项目,视进度情况安排省级配套投资;未开工项目将不予安排省级配套投资。
三、建成项目请按照省档案局、省发展和改革委《陕西省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陕档联发〔2011〕7号)和《陕西省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功能验收办法》(陕档联发〔2014〕8号)文件精神,做好项目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
四、县经济发展局要会同档案部门,协调解决综合档案馆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并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附: 渭南市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2014年省级配套投资计划表/upload/fgw/2023/05/06/202305061106307190945.xls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