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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4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09-17 10:59
 

各县(市、区)经发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征集2014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陕发改经贸〔2013122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物流园区项目。支持符合规划要求的各类物流园区基础设施,支持航空货站、公路货运枢纽站场、铁路货运站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二)物流配送项目。支持城乡物流配送中心,钢铁、医药等大宗商品物流中心,快递、电子商务仓储分拨中心,支持保税物流设施建设。

(三)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项目。支持为制造企业提供原材料采购、仓储、配送等服务的第三方物流项目。

(四)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围绕《陕西省农产品冷链物流规划》确定的领域,重点支持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鲜活农产品低温配送和处理中心。

(五)物流信息化项目。支持省内重点物流企业应用物流网等信息系统,支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六)市场主体培育项目。支持省内重点物流企业进行整合提升、增设经营网点、扩大经营规模等业务开展的项目。

二、支持方式

(一)对物流园区、物流配送、联动发展三类项目,以贴息支持为主。

(二)对农产品冷链物流、物流信息化项目,采取补助方式。

(三)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的现代物流业项目,以资本金注入为主。

(四)对市场主体培育类项目,积极探索与各类金融机构进行创新合作,促进撬动金融资本。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总投资应在3000万元以上,物流信息化项目和市场主体培育项目除外。

(二)申报项目须符合陕西省物流业发展方向及相关专项规划,项目基本建设手续齐备,建设资金落实。

(三)项目单位须为我省注册的独立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纳税信用及银行信用良好,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项目应为在建项目或2014年上半年能开工建设的项目。

(五)各县(市、区)要优先申报本地区规模大、辐射带动力强的项目。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主要包括: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主管部门、企业性质、现有设施、运营管理模式、组织机构,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

2.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及规模、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3.项目市场分析,包括物流市场规模分析,物流服务对象(上、下游企业协作意向)和物流量(现有和项目建成后预测量),以及周边其他同类物流企业现状、申报项目实施后市场份额分析等。

4.项目设计方案,包括项目总平面图(要详细标明已有设施和拟建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和工艺流程图等。

5.项目总投资估算、融资方案及财务评价,包括分项详细投资估算表或投资概算表,融资方案中资金来源的详细说明,财务评价中的主要静态和动态经济指标。

6.项目风险分析及控制风险措施,包括项目融资风险、建设风险和运营管理风险及相应的控制风险措施等。

7.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设备的拟招标规模(数量)和投资额度等。

(二)资金申请报告附件,主要包括:

1.陕西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企业申请表(附件12)。

2.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A级物流企业等)。

3.项目建设手续,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文件、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城建部门城市规划选址意见、国土资源部门用地预审意见、发展改革部门能评批复意见、铁路专用线审批意见等相关文件。

4.资金筹措证明,企业自有资金需提供银行出具的对帐单或企业存款证明,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应出具与银行签订的用于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贷款合同或支行(含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有红头文件及文件编号的贷款承诺或分行贷款意向书、进账单、付息凭证。

5.项目实施进度的证明,如工程造价、审计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评审报告,工程进度全景照片及各在建子项工程照片等。

6.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三)申报材料请按照顺序装订成册(请不要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申报材料要有封面和目录,并盖申报单位公章。封面须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所属地区(中央或省属企业集团)、申报时间。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 中央及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报送。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企业向各县(市、区)经发局、财政局申报。各县(区、市)经发局、财政局对辖区内项目初审汇总后, 报市发改委、财政局。

(二)时间要求

请各县(市、区)务必于20139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4份(含电子版光盘1张)、财政局2份(含电子版光盘1张),逾期不再受理。

(三)网络申报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纸质申报和网络申报同步进行的方式,申报企业应登录http://xmk.sf.gov.cn及时将项目信息录入项目管理库。各县(市、区)经发局、财政局要及时审核属地上报项目信息。

     联系方式:

     市发改委财金贸易科:     魏周练0913-2109713  18991680355

  箱:1049337289 @qq.com

     市财政局经建科:    马军利  0913-2100051

            

附件:

1. 2014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upload/fgw/2023/05/06/202305061106307748854.xls

22014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及项目情况表/upload/fgw/2023/05/06/202305061106307602053.xls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渭南市财政局

                                                            201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