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发改发〔2013〕390号
大荔县经发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大荔县公共体育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荔经字〔2013〕169号)收悉。为了进一步推动全民体育健身工作,满足人民群众体育生活需求。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荔县公共体育场
二、建设地址:大荔县洛滨大道东段北侧
三、项目单位:大荔县文体广电局
四、法人代表:大荔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李高峰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400米标准跑道,标准足球场及2000个固定坐席单侧看台。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37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投资与自筹资金相结合。
七、建设期限:2013年至2015年。
请据此批复抓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