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发改发〔2013〕86号
富平县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上报8万吨/年精细硫酸钡暨5万吨/年低铁硫化钠搬迁技改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富经字〔2012〕161号)收悉。2012年12月15日,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会后设计单位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现对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工艺:同意初步设计建设规模。
本项目年产精细硫酸钡8万吨,其中,沉淀硫酸钡6.5万吨/年,改性沉淀硫酸钡1.0万吨/年,精细沉淀硫酸钡0.5万吨/年;年产低铁硫化钠5万吨,其中,片状低铁硫化钠3万吨/年,晶体低铁硫化钠2万吨/年。
同意选用的生产工艺。本项目采用原厂的成熟工艺进行生产,以重晶石、煤炭和芒硝三种原料生产沉淀硫酸钡,再用硫酸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碱水为原料,生产低铁硫化钠。
二、总平面布置:基本同意选取的总平面布置方案。应按照以下修改完善:
1、生产车间应按工艺流程进行搬迁、布置,应分别叙述新设备和搬迁设备的关系和布置位置,并充分考虑搬迁设备安装的面积需要;
2、补充总图运输章节编制说明(包括项目的位置和四邻关系等);
3、总平面布置偏紧,建议考虑预留发展空间,根据风向和生产工艺过程,合理调整并优化总平面布置;
三、电气、自控:基本同意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应:
1、进一步提高生产系统的自控水平,补充完善自控仪表分册说明;
2、复核车间变电所变压器的负荷率;
3、建议电信设计中增加行政电话和调度电话;
4、核实蒸汽用量,落实废热锅炉产气量,复核锅炉建设规模的合理性;
四、其他相关专业:设计单位应按照以下意见完善设计:
1、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补充安全、节能、消防、抗震、卫生专篇内容;
2、所有搬迁再用设备,按照规定均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后,方可决定是否可以重新再利用;
3、初步设计说明叙述不统一,部分数据需进一步核实确认。
五、环境保护: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在建设过程中,要努力确保“三同时”原则的执行。
六、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3.5亿元。项目资金全部为企业自筹解决。项目单位应进一步复核工程量,合理控制工程投资。
七、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做好招投标工作。
希接文后,结合评审会及各方面专家的审查意见和建议,在施工图设计中予以充分论证并修改完善,请据此展开施工图设计,争取早日建成发挥社会效益。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