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报送的《合阳县体育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合经字[2013]2号)收悉。为了进一步推动全民体育健身工作,满足人们群众体育生活需求。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合阳县体育馆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址:合阳县北新区凤凰北路与九龙大道十字东北角
三、项目单位:合阳县体育运动中心
四、法人代表:合阳县体育运动中心主任 马春光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总建筑面积8362平方米,其中:体育馆建筑面积8242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7018.9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
七、建设期限:2013年至2015年。
请据此批复抓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