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发改字〔2013〕120号
省发展改革委:
为使鼓励类企业充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确保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确认的通知》(陕发改产业〔2011〕236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要求,现将我市新申请符合初审的陕西石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蒲城猪饲料分公司的相关资料报上,请审查:
陕西石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蒲城猪饲料分公司是2012年投资建设的内资饲料加工企业,公司总投资3000余万元。公司生产经营范围: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的生产、销售;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豆粕的销售;种植、养殖及相关技术的推广、咨询;农副产品购销;饲料科研开发等。现公司生产“石羊”、“特邦”牌20余种的全价猪饲料与浓缩饲料。2012年9月份投入生产运营,截止年底公司总收入达4255.18万元,且其主营收入为4252.55万元,占总收入的99.94%,当年缴纳所得税10万元。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一条农林业中13条“绿色无公害饲料及添加剂开发” 所规定的内容。
特此报告。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