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渭南高新区新能源汽车电池产业园标准
厂房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渭发改审批发〔2015〕3号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报来《关于报送渭南高新区新能源汽车电池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渭高经字〔2015〕27号)收悉。为加快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构筑良好招商引资平台,经审查,同意建设渭南高新区新能源汽车电池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渭南高新区新能源汽车电池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项目。
二、项目承建单位:陕西威楠高科(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负责人:姜通
四、项目建设地址:项目拟建于渭南市高新区秦裕路以西,新区西路以东,渭化集团铁路专用线以北,东风大街以南。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根据渭南市高新区新能源汽车电池产业园总体规划,建设总规模为10GWh电池生产线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50亩,拟建设一期3GWh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为112520㎡,其中生产用房97560㎡,办公生活及辅助用房14960㎡。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0168.33万元,所需资金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建设工期:6个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相关工作,及早开工建设并按时向我委报送工作进度。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