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发改发〔2013〕470号
华县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准华县柳枝镇毕家初级中学校舍扩建工程招投标实施方案的请示》(华经字〔2013〕141号文)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招标内容:该项目建设毕家初级中学学生公寓楼一栋,四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866平方米;餐厅291平方米,一层轻钢结构;锅楼房、厕所100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项目概算总投资364万元。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的《陕西日报》、《陕西信息报》、《陕西工人报》、《三秦都市报》和《陕西采
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等省级媒介上发布。
三、招标组织形式:同意项目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活动, 评标办法须经市发改委审定后方可执行。
四、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评标专家4人,从省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人代表1人。行政管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执行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六、同意招标领导小组、监察组的设立。
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何志坚(华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王晓光(华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薛庚戌(华县教育局纪检书记)
成员由华县经发局、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组成。
招标监察小组由华县监察局、经发局、住建局、教育局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组成。
七、开标具体时间应通知我委,我委将派人对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监督。评标结束后,项目法人应在15日内将评标报告及时报送我委备案。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