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发改发〔2013〕570号
合阳县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报送合阳县检察院技侦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合经字〔2013〕121号文)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招标内容:该项目新建检察院技术侦查业务楼一栋,四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45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310万元。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的《陕西日报》、《陕西信息报》、《陕西工人报》、《三秦都市报》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等省级媒介上发布。
三、招标组织形式:同意项目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活动, 评标办法须经市发改委审定后方可执行。
四、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评标专家4人,从省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人代表1人。行政管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执行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六、同意招标领导小组、监察组的设立。
招标领导小组组长:王满堂(合阳县副县长)
副组长:王建锋(合阳县经发局局长)
周加强(合阳县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李宏武(合阳县财政局局长)
魏崇沛(合阳县住建局局长)
李刚义(合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招标监察小组组长:雷创生(合阳县监察局局长)
成 员:肖朝阳(合阳县渎职检查局副局长)
赵永毅(合阳县审计局副局长)
马万荣(合阳县经发局纪委书记)
七、开标具体时间应通知我委,我委将派人对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监督。评标结束后,项目法人应在15日内将评标报告及时报送我委备案。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