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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度反腐倡廉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5-15 16:57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为了确保2014年度我委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经委党组研究同意,现将《2014年度反腐倡廉工作目标责任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改革创新;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活力的陕西东大门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要点

1.聚焦中心任务,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各科室(单位)要要深刻领会中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保障的各项措施。委纪检组、监察室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各科室(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要分清责任,加大问责工作力度,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科室(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强化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省、市及我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严明组织纪律。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现象。全委党员干部要增强党性,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常怀敬畏和戒惧之心,遵守组织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敢于同违反党纪法规的行为作斗争。纪检组、监察室要铁面执纪,坚决查处违反党纪法规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深化作风建设。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全委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巩固和扩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岗位职责、纪律作风大整顿再排查”等活动,立行真改、从我做起,当好标杆、向我看齐,重点解决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吃拿卡要、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升学玩灯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加大执纪检查力度。要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松劲,经常抓,长期抓,坚决防止反弹。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干部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违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3.坚持零容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委党组要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纪检组、监察室要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集中力量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买官卖官等用人上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特别是借重大项目审批之机谋取私利、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线索。坚持和完善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线索进行大清理。

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严明办案纪律,加强案件审理和案件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对受到诬告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事实,保护干部勇于进取、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4.强化教育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等各项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科以上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追究失职渎职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重视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加强行政监察,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开展好以“严明组织纪律,夯实两个责任”为主题的第七个廉政教育月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要重点开展提醒教育,坚持用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教育全委党员干部;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暴露出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

5.提升制度执行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坚持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切实负起责任,牵头科室(单位)和配合科室(单位)要分工协作、抓好落实,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全面巩固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等14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效果。整合各种投诉平台和渠道,方便群众举报,对涉及党员和公务人员违规违纪的投诉举报,及时受理、真查快办,及时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积极参与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把遵守制度、落实制度、执行制度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推进制度落实的整体合力。

          三、目标任务与责任科室

         各科室(单位)要按照《2014年度反腐倡廉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具体内容(见附件),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落实,并将贯彻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与责任考核

1.组织领导。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褚锦锋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监督落实,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责任科室(单位)具体抓好落实,办公室、监察室做好监督检查。

2.责任考核。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全面覆盖、全员落实、全力推进,高标准完成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实行责任制工作报告、督查通报、工作情况日常记载、“倒扣分”等制度,跟踪问责问效。半年、年终对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结果纳入2014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中共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