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发改发〔2015〕134号
各县区经济发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5〕600号)文件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015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19390万元,现将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 (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省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定,尽快下达投资计划。请你们迅速将本次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本次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要全部用于附表所列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县区经济发展局、住建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有序实施。
三、加大惩戒和奖励力度。下半年省将安排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套取、挪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对存在不按规定履行项目建设程序、不能按时开竣工、竣工验收不合格等问题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取通报批评、收回或扣减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措施予以惩戒。
四、认真做好项目建设信息统计工作。于每月25日前将项目完成投资及进展情况报告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局。
请市财政局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
附: 1.渭南市2015年第一批租赁型保障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upload/fgw/2023/05/06/202305061106325787636.xls
2.渭南市2015年第一批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upload/fgw/2023/05/06/202305061106325938221.xls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