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发改发〔2013〕189号
蒲城县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上报蒲城县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蒲经发字〔2013〕5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招标内容:新建蒲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两栋,总建筑面积16638平方米,其中南楼11977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八层,地下一层;北楼4661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六层,地下一层。附属设施有给排水、供电、采暖、道路硬化、绿化等。项目概算总投资4705万元。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的《陕西日
报》、《陕西信息报》、《陕西工人报》、《三秦都市报》和《陕西采
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等省级媒介上发布。
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同意委托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活动, 评标办法须经市发改委审定后方可执行。
四、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三个标段。
一标段:土建工程
二标段:设备采购
三标段:监理工程
五、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评标专家5人,从省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人代表2人。行政管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执行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六、同意招标领导小组、监察组的设立。
招标领导小组组长:李军政(蒲城县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存年(蒲城县公安局局长)
左 锋(蒲城县经发局局长)
张兆武(蒲城县财政局局长)
赵树勋(蒲城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贾玉胜(蒲城县公安局政务)
李文栋(蒲城县财政局副局长)
蒋定娃(蒲城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新钢(蒲城县公安局副局长)
梁钱学(蒲城县经发局工会主席)
招标监察小组由蒲城县监察局、经发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组成。
七、开标具体时间应通知我委,我委将派人对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监督。评标结束后,项目法人应在15日内将评标报告及时报送我委备案。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