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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2年流通领域储备项目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01-16 17:07

渭发改发〔201237

各县市经发局、市级有关部门:

    为了编制全市《2012年流通领域储备项目册》,现就报送流通领域储备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项目范围

各县市区经发局、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十二五”规划,在2011年上报储备项目的基础上,围绕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主导产业和重点发展区域,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筛选补充今年以来策划、包装的一批新项目,特别是列入“十二五”规划中的重点项目,重点储备:物流园区和区域性物流中心、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农产品冷链物流、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一)物流园区项目,指省市重点布局的物流园区、区域性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项目,指为制造企业提供原材料采购、仓储、配送等服务的第三方物流项目。

(三)多式联运、转运设施项目,指连接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转运设施项目。

(四)大宗和特色商品物流项目,如煤炭、油气、汽车、食盐、图书、建材、医药等物流项目。

(五)城市配送项目,指为全社会流通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专业化服务的物流配送项目。

(六)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包括农贸市场新建、升级、改造项目,市场信息系统与检验检疫系统建设项目等。

(七)冷链物流项目,包括冷藏冷冻库、肉类、果蔬加工配送一体化建设等项目。

(八)农村物流项目,包括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配送网络、农资配送网络项目建设。

(九)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项目,包括综合运输信息平台,行业、区域、物流园区、大宗商品及企业信息平台等项目。

(十)会展、服务外包、创意产业、古文化开发服务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十一)其他服务业项目。

二、有关要求

(一)储备项目包含续建、2011年新开工、前期三类,请各市和有关部门按三类分别汇总报送。

(二)上报的项目将汇总进入流通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作为编制物流业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今后安排和申报相关资金的依据。未进入项目储备库的,原则上不安排相关扶持资金。

(三)请各县市区经发局及市直有关部门要统筹规划、综合考虑,合理安排项目建设布局,进一步做好项目的筹划工作。对于已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督促和帮助项目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土地征用、城市规划、环境保护、资金筹措方案(含银行贷款手续)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基本具备开工和申报中省投资支持的条件。

(四)请按附表要求填报,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wn2109713@163.com

三、报送时间

项目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12228日。

联系人:朱芙蓉     电话:0913-2109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