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发改发〔2013〕449号
华县经发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上报华县咸林中学学生餐厅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华经字〔2013〕267 号)收悉。为了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解决在校学生就餐问题,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县咸林中学学生餐厅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址:华县咸林中学校园内
三、项目单位:华县教育局
四、法人代表:华县教育局局长 何志坚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二层框架结构学生餐厅一栋,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6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省级专项资金。
七、建设期限:2013年—2014年。
请据此抓紧资金筹措、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