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 正文

关于开展“对标规范、晋级争星”活动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04-14 10:38

渭发改机关党委发〔2016〕3号

各党(总)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和开展“对标规范、晋级争星”活动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委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我委实际,现就2016年在机关党委下辖7个支部中开展“对标规范、晋级争星”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全市《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行动计划》,按照“科学考评、动态管理,分类指导、整体提高”的原则,合理设置标准,实事求是对机关党委下辖党支部进行对标规范、整改提高,促进晋位升星,不断激发各党支部工作的内在动力,持续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廉洁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绿色、开放新渭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评定标准

    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基层党组织标准,继续从“支部设置合理,工作覆盖全面”、“班子坚强有力,履职尽责到位”、“制度机制健全,组织生活严格”、“活动坚持经常,创新特色明显”、“突出服务中心,作用充分发挥”、“阵地建设加强,档案资料完善”六个方面规范党支部各项工作,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机关党委各支部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对党支部实行星级管理,发挥星级目标的激励作用和评价标准的导向作用,提升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具体设置六个方面14大项38小项考核评价参考标准,以百分制评分方式开展星级评定,95分以上为“五星级”,90-94分为“四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60-69分为“一星级”,60分以下无星。通过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到年终我机关党委各支部建设基本实现规范化,其中五星级党支部约占总数的20%,四星级约占40%,一、二星级以下不超过10%。

    三、实施办法

    “对标规范、晋级争星”活动以党支部为实施主体,每年评定一次星级,并实行动态管理。具体按照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每年初,各党总支要对开展“对标规范、晋级争星”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年度争创目标任务,制定详细工作措施。

    (二)对标规范。各党总支要对下属支部的活动开展统筹安排,加强督促检查,培养树立典型;各党支部要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对照考核标准,扎扎实实做好工作,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实现各项工作有据可查。

    (三)对标定星。按照“支部自评、上级考评”的程序,机关党委根据《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对标规范、晋级争星”活动考核评价参考标准》对各党支部进行对标定星。

    1.支部自评。每年3月底之前,各党支部严格对照考核评价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形成自评意见,申报本支部的星级,填写好《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星级评定申报表》,报机关党委。

    2.上级考评。每年4月底之前,机关党委、总支结合平时检查掌握情况、上年度考核情况和支部的申报情况进行严格考评。通过支部汇报、实际查阅资料、群众测评、党委总支研究、结果公示等环节,最终评定四星级及以下党支部,并向工委推荐五星级党支部。对申报四星级以下的党支部,定星结果上报工委组织部备案。首次评定星级时,推荐的五星级、确定的四星级党支部的比例各不得超过所属党支部总数的20%、30%。6月中旬前,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对机关党委推荐的五星级党支部进行考评,最终经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后予以定星。各党支部要建立“对标规范、晋级争星”活动工作档案。今年6月上旬前,机关党委将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去年申报的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的党支部进行考核,于“七一”前表彰一批规范化建设先进党支部。

    (四)晋级争星。星级评定后,各党总支要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组织指导所属支部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提高,推动党支部争创更高星级。五星级、四星级党支部重在巩固提高、高位求进,打造示范品牌;三星级党支部重在查漏补缺、比学赶超,推动全面进步;二星级、一星级党支部重在弥补短板、改进工作,实现晋级升星;无星党支部重在理清思路、细化措施,整改提高。

    (五)星级管理。党支部星级评定等级根据考评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相应星级标准的党支部予以降星并责令整改,对工作成效明显、达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升星。机关党委要对“对标规范、晋级争星”活动开展情况和党支部星级评定情况进行通报,对晋升到四星级和进位幅度较大的党支部予以表彰。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二星级或当年被评定为一星级的党支部书记要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一星级的党支部,对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对被评定为无星级党支部的书记当年进行调整。党支部星级评定结果要与基层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评优评先相挂钩。原则上推荐市直机关工委表彰的必须为四星级以上党支部或进位两个星级以上的党支部,推荐市级以上表彰的必须为五星级党支部;三星级以下党支部占本单位支部总数60%以上的党总支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不能被评为优秀,三星级以下党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不能被评为优秀。

    四、有关要求

    开展“对标规范、晋级争星”活动,是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延续和深化,是落实“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有效载体,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我委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督查指导,通过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后进支部、整改落实督查、定期通报、领导约谈等制度,指导支部开展好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完善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不断提升星级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把开展“对标规范、晋级争星”活动,与创建“党员示范岗”、“党员周五读书日”等党建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全市《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行动计划》结合起来,为完成发展改革(物价)工作中心任务提供坚强保证。要广泛宣传发动,大力选树培育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和激发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的主观能动性,营造晋级争星的浓厚氛围。

    附件:1.《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对标规范、晋级争星”活动考核评价参考标准》

          2.《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星级评定申报表》




                                                             中共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委

                                                                       2016年4月13日

网络编辑:渭南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