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发改审批〔2017〕5号
国网渭南供电公司:
报来《关于110千伏卤西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渭电发展〔2017〕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渭南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用电负荷增长需求,同意建设110千伏卤西输变电工程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渭南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蒲城县荆姚镇荆东村,贾荆路以北,村道路以东。
三、该项目拟在荆姚35千伏变电站围墙内新建一座110千伏变电站。主要建设本期2×50兆伏安(110/10千伏),远期3×50兆伏安,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110千伏出线本期2回,远期6回,10千伏出线本期32回,远期48回。新建同杆四回线路单回挂线1.0公里,同杆两回线路单回挂线1.4公里,电缆0.3公里。配套建设站内保护、通信、自动化等系统二次改造工程。
四、该项目总投资606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贷款。
五、工程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节能标准要求,优先选用节能、环保输变电设备和材料,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蒲国用(2010)字第000073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渭规选字第域〔2016〕08号)、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渭南供电公司卤西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渭环辐批复〔2016〕63号)、渭南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表。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陕西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渭南供电分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前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编码:2017-610526-44-02-001453。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