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发改审批〔2017〕40号
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应急调峰储备设施项目规划站址变更的请示》(渭天司字〔2017〕28号)收悉。2015年我委以渭发改审批发〔2015〕32号文件对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应急调峰储备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备案。经研究,同意将原建设地址渭南市老城渭河大街西侧,沋河堤南侧变更为赤水镇交界处姚李村以西,张岭村以东,G310以北,G30连霍高速以南。
其他内容以渭发改审批发〔2015〕32号文件执行。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8日
渭发改审批〔2017〕40号
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应急调峰储备设施项目规划站址变更的请示》(渭天司字〔2017〕28号)收悉。2015年我委以渭发改审批发〔2015〕32号文件对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应急调峰储备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备案。经研究,同意将原建设地址渭南市老城渭河大街西侧,沋河堤南侧变更为赤水镇交界处姚李村以西,张岭村以东,G310以北,G30连霍高速以南。
其他内容以渭发改审批发〔2015〕32号文件执行。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