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能源〔2017〕14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
电子版:/upload/fgw/2023/02/21/202302211735300245871.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