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 正文

《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之五问五答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7-13 18:0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以下简称《能效水平2023年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此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问:与此前相比,请问《能效水平2023年版》对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的适用范围进行了哪些拓展?

《能效水平2023年版》拓展了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的适用范围,在此前明确的炼油、煤制焦炭、炼钢炼铁、水泥、玻璃、陶瓷等25个重点领域的基础上,新增了乙二醇、尿素、钛白粉、工业硅等11个新领域,将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进一步覆盖到能效提升潜力较大、行业发展较快及部分轻工业领域。

问:请问《能效水平2023年版》对2021年版的能效指标值进行了哪些修订?

相对于2021年版的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指标,《能效水平2023年版》适当提高了部分重点领域的能效指标值,主要集中在煤化工、纯碱、铁合金等领域,反映了这些行业能效水平跟随行业发展持续改进提升的必然趋势,强化了能效指标的约束和引领作用。同时,部分行业的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取值也与正在修订的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进行了有效衔接,体现出政策协同联动的特点,有利于相关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问:对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请问《能效水平2023年版》对改造时限提出了哪些要求?

对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能效水平2023年版》要求各地引导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改造升级到能效基准水平以上,并淘汰无法按期达标的项目。对此前明确的炼油、煤制焦炭、炼钢炼铁、水泥、玻璃、陶瓷等25个重点领域,《能效水平2023年版》明确原则上应在2025年底前完成相关工作;对新增的乙二醇、尿素、钛白粉、工业硅等11个领域,原则上应在2026年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问:请问《能效水平2023年版》如何与相关政策进行配套衔接?

《能效水平2023年版》提出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打出政策“组合拳”,加快企业改造升级步伐,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

一是强化能效监督考核。对符合《能效水平2023年版》适用范围的各类项目,加强项目能效指标的日常监测和现场检查,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环保监管执法约束作用,强化监督管理,加快推进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

二是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充分发挥绿色电价、财税等政策激励作用,用好用足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设备购置更新贷款贴息政策,落实好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加强绿色金融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向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项目提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高质量金融服务,有效激发企业主体绿色低碳转型内生动力。

问:请问如何抓好《能效水平2023年版》的贯彻落实?

《能效水平2023年版》提到的工业重点领域主要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纺织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9个大类,进一步细分为20个中类、29个小类,共36个重点领域,具体细化到工艺层面,以确保指标明确、依据清晰、精准施策,避免落实过程中出现偏差。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聚焦这些领域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并在《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的基础上,组织研究和发布新的改造实施指南,梳理提出每个领域的绿色低碳技术、成熟适用技术装备及应加快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供大家在后续工作中参考。